證監會就推動公開發售全面數碼化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1月24日就不再准許混合媒介要約(註1)的建議修訂,發表諮詢總結(註2)。有關修訂旨在促進一個全面電子化的公開發售認購流程。
所有回應者均支持有關建議,故證監會將予全面採納。一經落實,投資者將只能透過網上渠道,就現已或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的股本證券或集體投資計劃權益的公開發售(註3)作出認購(註4)。發行人將發出電子招股章程,而不再提供印刷本申請表格。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先生表示:“藉著有關建議,本會繼續推動公開發售流程數碼化,從而提升監管效率和成效。這些措施亦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相輔相成,有助香港進一步邁向無紙化的目標,令所有市場參與者一同受惠。”
證監會將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就有關建議修訂在憲報刊登公告,並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完
備註:
- 混合媒介要約指就一家公司現已或將在聯交所上市的任何股份或債權證所作出的要約,而該公司據此獲准在並非與印刷本招股章程一起分發的情況下,分發印刷本申請表格,惟須符合指明條件。
- 證監會於2024年8月16日發表《有關建議修訂涉及混合媒介要約的〈公司(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公告〉(第32L章)的諮詢文件》。諮詢期已於2024年10月18日結束。
- 債務證券公開發售認購將會繼續透過現存渠道進行。
- 2025年1月24日,聯交所就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發表諮詢總結,並決定採納有關移除《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項下,供上市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使用的混合媒介要約的建議。
創建時間:2025-01-26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