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資助計劃的最新資訊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欣悉,為支持在香港設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地產基金)而推出的資助計劃獲業界廣泛支持及參與。自資助計劃於2021年5月推出以來,證監會在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數目方面錄得強勁增長。截至2025年2月底,在香港註冊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數目按年增加81%至502間。合共430間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及一隻房地產基金已受惠於資助計劃。
鑑於業界需求,政府已於《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延長資助計劃三年至2027年,以促進資產管理業持續發展及在本港推動採納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架構。為使資助計劃能夠惠及更多參與者,及考慮到業界整體對設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已有更深入的了解,資助計劃的資格準則將會作出調整(註1)。
由2025年4月11日起,凡在香港註冊成立或遷冊來港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獲證監會認可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上市的房地產基金,都可獲資助計劃資助其付予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合資格費用的70%,上限為每間公眾開放式基金型公司30萬元,每間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15萬元,以及每隻房地產基金500萬元,而每名投資經理最多可就一間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獲得資助(註2)。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女士表示:“在政府與市場參與者的持續支持下,資助計劃將會繼續發揮重大作用,有助維持業界對在本港設立新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產基金的動力和興趣,繼而可望鞏固香港作為頂尖資產管理樞紐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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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資助計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接受申請,並將於撥款全數用罄之時或2027年5月(以較早者為準)結束。在撥款用罄後,申請人可能不會取得任何資助,或所取得的款項少於原先合資格領取的資助金額。
- 就在2025年4月11日之前提交的資助申請而言,資助計劃的原定條款將會適用。
創建時間:2025-04-11 16:35